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2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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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药监通告〔2022〕12号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上市药品质量安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对本市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了药品质量抽检,现将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予以通告(见附表)。

对抽检不符合规定批次产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第一时间要求相关企业采取停售、停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对相关企业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附表: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汇总表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2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小贴士:

检查项包括反映药品的安全性与有效性的试验方法和限度、均一性与纯度等制备工艺要求等内容。

干燥失重是指待测样品在规定的条件下,经干燥至恒重后所减少的重量。


相关附件:
  • 附表: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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