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重大药品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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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大药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提高重大案件查办效率和质量。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重大药品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办法(试行)》,对于严重违反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所生产、经营或使用的产品足以或已经造成严重人身危害或造成重大影响或涉嫌犯罪的案件进行集中登记督办,并对督办范围、责任分工、督办内容、督办方式等逐一予以明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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