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福建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滨海院区)作为福建省血液中心供血点的批复

医疗资讯网-妇科问诊

闽卫医政函〔2021〕528号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关于增加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福建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滨海院区)作为福建省血液中心供血点的请示》收悉。经审核,同意你院滨海院区开展临床用血工作,临床用血由福建省血液中心供给,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输血科使用的温度计、血型血清学离心机等设备要按相关要求进行检定/校对;根据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的要求,配备生物安全柜等生物安全设施。
  二、进一步完善临床用血管理信息系统以促进合理、有效、安全用血的闭环管理。
  三、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制定临床用血计划,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提高自体输血率,合理节约血液资源,促进临床用血安全。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108/t20210812_56679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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